星期二, 1月 09, 2007

諾克斯的推理十誡



推理史上有個非常著名的「推理十誡」,文中指出十條推理作家絕不可冒犯的誡律,例如不能用放射線致人於死地、不能憑空設計出科學界未知的毒藥、故事中不能有「中國人」存在等等。大致上來說,這些誡律所強調的只有一件事,即是要求作者公開一切線索,和讀者進行公平的競爭。提出這套「推理十誡」的人,就是羅納德?諾克斯(Ronald A. Knox)。來源在這裡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
1.兇手必須早在故事的前半段出場亮相,而且他的思考脈絡禁止被讀者一覽無遺。

2.理所當然的,故事中絕對不可存有超自然的力量或媒介。

3.絕對不允許有神祕的房間或通道。

4.禁止使用當下尚未發明製產的毒藥,也不可利用繁複難懂、需要長篇解說的器械工具來犯案。

5.角色人物中,絕對不可以有中國人。(註:因為當時外國普遍以為「中國人」都會懂得奇門遁甲,破壞不在場證明6= =;現在可以引伸為不適合有非邏輯性的人物設計)

6.決不可透過意外事件和直覺能力來破案。

7.偵探自己絕對不可以犯罪。

8.偵探不可特意著眼於無關案情的線索,以免誤導讀者。

9.偵探身旁那位忠心卻有點笨拙的朋友,絕對不可隱瞞其思維;這個角色的智商,最好能在一般人的平均智力之下。

10.故事中禁止有雙胞胎的設計,除非一開始就告知讀者。

1 Comments:

Anonymous 匿名 said...

higher search engine rankings net seo backlink service website backlinks

2:52 下午  

發佈留言

<< Home